该主动说的
一是会改变对方判断的事,比如换工作、借钱、跟谁一起出差;二是会影响到对方的事,比如身体出了状况、家里有事需要钱;三是你答应过要说的。这三类都属于义务,不属于心情,不能靠今天想不想说来决定。
可以不说的
一是别人托你保密的事,二是你自己还没想清楚的念头,三是过去的事里跟现在无关的部分。这三类不属于隐瞒,因为它们不改变对方的选择。判断的尺子还是那一个:说了会不会影响他的决定。
最容易踩的灰区
跟从前的朋友的联系、跟异性的单独相处、钱上的小动作。这些事处在中间,说不说都有道理。办法是提前定规则,而不是事后解释。事前一句我们说好这类事都提一下,能省掉后面所有的争吵。
为什么有人什么都不说
不是想骗,是怕麻烦。说了要解释,解释可能吵架,不说不一定被发现。这个算盘打得很理性,但它算漏了一样东西:被隐瞒的一方一旦发现,损失的不是那件事,是对整个人的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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