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开之后他开始写日记,写在一个旧本子上,每天一页,不多写。第一页只有一句:今天走了两万步,因为不敢在家待着。第二页是:把冰箱里她爱喝的那个酸奶喝完了,明天不买了。
第一个月
第一个月的日记大多很短,都是具体的事:路过那家店绕了远路、把两个人的合照从相册里移走、半夜醒了没有开灯。他后来翻这一段,发现那时候的自己像在拆东西,一件一件拆,拆完一样,心里就空一点,但也轻一点。
第三个月
第三个月开始出现别的内容:今天加班到十点,回家煮了面,居然觉得挺好吃;周末去爬了山,山顶风大,站了一会儿就下来了。这些事跟她都没关系,写的时候他也没想她。他说,那是他第一次觉得,日子好像能自己往下走了。
一年之后他翻完整本
发现最后一个月只写了三页,而且都是些琐事。他把本子收进箱子,没有扔。他说留着不是因为还放不下,是因为那半年是他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,扔了可惜。人总要留一点证据,证明自己曾经那么难过,也真的熬过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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